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培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1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与上级部门研究决定我校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培训对象

各单位实验室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校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1. 培训考核组织工作

青海省特种设备协会负责培训、考核、统一发证工作。

  1.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特种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考核大纲为主,包括法律法规、专业基础知识,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及实际操作。

  1. 培训考核收费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认证350/人(特种设备使用操作认证550/人),费用由各参加培训自行单位承担。

  1. 培训时间

待定(暂定到622号,具体时间以最终通知为准)

  1. 培训考核地点

青海大学化工学院会议室(暂定)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需求报名,并将报名统计表于2020612日前上报给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联 系 人:牛波 联系电话:13109787237

 

附件1:特种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培训报名统计表

 

 

 

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201661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中心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大道延伸段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