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1-2022学年上报教育部的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保证上报数据的真实有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此项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填报。请各学院在原有基础数据上进行补充、修改,所填信息必须符合实际,各单位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具体需要填报的数据样表请见附件。
3、填报的实验室要和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统计汇总表(2022.4.15核对)保持一致。
4、各学院请最迟于2022年 7月5日前将盖章签字后的纸质及电子版一并报送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5、公共资源管理中心联系人:牛波 联系电话:5207152。
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2022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