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4-2025年度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报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6-20 点击数:

关于填报2024-2025年度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及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4-2025学年上报教育部的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保证上报数据的真实有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是国家教育统计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认真填报并加强审核,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填报内容

填报内容为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SJ4)、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各基表表样及填报说明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 本次填报数据的统计区间为2024-2025学年。

2.本次填报的实验室名称与数量应与《2025年度6月份统计实验室明细清单》(见附件2)保持一致。

3. 本次要求同时填报教学、科研实验室的面积、经费、成果、专兼任实验室人员等信息(科研课题组应纳入学院科研实验室统计),请各单位组织教学、科研等相关管理人员共同填报。

4. 表间校验要求:“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与“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中的实验室个数及名称要保持一致,对应实验室的“实验教学运行经费”、“实验室房屋使用面积”、数据应保持一致。

5. 教学实验项目(基表四)应根据2024-2025学年实际开出的实验项目填报,已停开的过期项目应该删除,新开的实验项目应该填入(注意计划内教学实验项目名称应与最新课程大纲里的实验项目清单保持一致,不得简单用课程名称代替)。一门课开设多个实验项目,应填报多条,不应只填写一条。

6. 各表中“学校代码”“实验室编号”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填写,各学院不用填报。

四、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5629日下班前将各基表及统计汇总表纸质版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56562711@qq.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牛波  联系电话:6306049

 

附件:

1. 2024-2025年度数据填报样表及填报说明               

  2.2025年度6月份统计实验室明细清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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