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82号)要求,为了做好我校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写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如实填写,年度报告和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格式及内容请参照附件1和附件2。
2、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报送要求
各学院将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于2019年1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56562711@qq.com,不需报送纸质版。
联系人:郭幼敬,电话:6306049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