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3-11-07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举办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学院安排分管实验室的领导、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实验老师按照文件提前注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学习和测试。完成测试取得培训学时证明后请各学院于2023年11月20日前把培训记录提交给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联系人:牛波 联系电话:6306049
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7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中心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大道延伸段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