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28 点击数:


根据学校要求,为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实验室在完成正常实验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应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促进教学科研实验平台开放共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开放基本要求

1)实验室开放要常态化,规范化,各学院要制定完善的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加强活动宣传、强化内部激励等保障措施;

2)在保证正常实验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实验室才能对学生及有关单位开放;

3)对完成以下项目和活动申请开放实验室的学院应大力支持和鼓励:

1、各级各类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2、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和比赛活动;

3、课内选修的设计性、综合性、研究型实验;

4、课外研究性学习、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科技活动实验;

4)可以开放的实验室类型

教学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公共实验室等都要实施开放。

5)实验室开放主要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开放期间,申请开放实验室的学生和老师必须遵守实验室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实验室管人员的管理。

二、实验室开放具体实施

各实验室要在完成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确定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开放实验室项目、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并报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汇总后将在网上公布

各实验室开放采用预约登记制度,学生、教师和相关单位根据学校校园网网上公布的实验室开放统计表,提前一周填报《实验室开放预约申请表》(见附件1),本学院师生申请本学院实验室的可把申请直接递交相关学院教务科,教务科统一汇总由实验室统一批准,对于跨学院的申请,先报送交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备案,汇总后再转交相关学院审批。

各学院实验室要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开放服务工作和指导工作,详细登记实验室开放的基本信息和基础数据,每学期期末向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报送本学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汇总表。


附件1:《实验室开放预约申请表》


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19112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中心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大道延伸段38号